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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投资者认定

尊敬的用户: 


当您希望查阅本公司在售或已完结产品的相关信息,您须先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,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在页面结尾选择继续浏览或是放弃。如果您点击“接受”键,视为您已经仔细阅读本提示并认定自己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,同意并接受本提示相关内容的约束。


一、合格投资者: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应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 100 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
(一)净资产不低于 1000 万元的单位; 

(二)金融资产不低于 300 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 万元的个人。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 


二、视为合格投资者:


(一)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
(二)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 

(三)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
(四)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

三、风险提示:


参与私募投资基金有风险,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,可能导致投资者部分或全部投资金额损失,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表现。本网站所载信息及资料仅供参考,不应被视为投资建议或专业意见,亦不构成广告、销售要约,或招揽买入任何证券、基金或其他投资工具的邀请或要约。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私募基金的合同文件,全面了解投资所涉风险后,结合自身投资需求、投资经验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做出投资决策。


接 受 放 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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